时间: | 2006年 | 类别: | 民间文学 |
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甘肃省 青海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兵团) | 编号: | Ⅰ-27 |
一、简介:
格萨(斯)尔,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内蒙古、新疆地区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格萨(斯)尔,流传于中国青藏高原的藏、蒙、土、裕固、纳西、普米等民族中,以口耳相传的方式讲述了格萨尔王降临下界后降妖除魔、抑强扶弱、统一各部,最后回归天国的英雄业绩。在中国藏区,格萨尔史诗广为传诵。每逢大的节庆,人们总是要说唱格萨尔史诗;在更多的非正式场合,也要说唱格萨尔。说唱者中有艺人、当地喇嘛,而更为常见的就是当地有学问的人。那些背诵史诗的人们,吟诵说唱的依据是记载《格萨尔王传》的书籍。
二、起源:
现存最早的史诗抄本成书于公元14世纪,1716年的北京木刻版《十方圣主格斯尔可汗传》是其最早的印刷本。迄今有记录的史诗说唱本约一百二十多部,仅韵文就长达一百多万诗行,而且目前这一活态的口头史诗仍在不断扩展。
三、传承人:
次仁占堆,才让旺堆,达哇扎巴,王永福,阿尼,吕日甫:2007年6月5日入选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