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心资讯 > 中心活动

李松:文化保护一脉相承 —— 文艺集成志书工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 点击:

一、历史悠久的文化传承方式

(一)由来已久的非遗保护

“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志书”(以下简称“集成”)是指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工程,是由《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国曲艺志》十部集成和志书构成的大型系列丛书,各部集成志书以行政区划立卷,共计298卷(部分卷本分上、中、下册),内容由文字、图表、谱曲、图片等构成,文字总计约4.5亿字。“集成”是迄今为止我国历史上对民族民间文艺所进行的内容最为广泛、规模最为宏大的资源普查、研究梳理和编纂出版工程,被学界称为民族民间文化的“百科全书”。这项工作与21世纪初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有着同样的历史渊源和文化脉络。

对民间文化生活的记录和整理,是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从西周时期的采诗,到先秦时期的诸多文化典籍,在《易经》《尚书》《山海经》《诗经》以及历代的史书、方志中,均有民俗及口头文学的记载。到较为晚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一批学者更是直接以民间歌谣、方言和民风民俗为搜集和调查的目标,在关注民间,倡导民间性、平民性的新文学浪潮中,民间文学成为了文学变革和文化改良的资源。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重视民间文化的作用,可以说是党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中逐渐形成的一个文化传统。从延安时期的采风运动、新秧歌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民族民间文艺工作的蓬勃发展,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民族民间文艺工作。从“集成”的规划和实际工作内容上看,很多工作内容是延续和恢复被“文革”中断的各类民族民间文艺专项工作。

从工作内容上看,中华民族的“采诗”传统,本质是将包括口头传统、民俗传统等的日常生活符号化、文本化、典籍化和艺术化。这种对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记录与整理的行为本身,其实也是人类文明所普遍拥有的文化“习俗”,它使得一个文明能够不断地再生产群体性、连续性的文化记忆,因此中华文明的绵延不断才成为一种可能。就“非遗”保护工作而言,普查、遴选、记录、建档等也当归属以上传统。因此,从宏观上看,“集成”工作和“非遗”保护都具有文化传承意义上的历史必然性,都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和党的革命文艺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延续与发展。都是以大众生活文化创造为主要对象的文化工作,都是确保文化传承发展在国家层面上的具体实践,是一脉相承的文化传承实践。

(二)政府与学界的合作

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的编撰工作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数年间形成的系统工程。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83年,召开落实中央精神的全国艺术学科规划座谈会,之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先行启动以及往后陆续启动的集成志书工作纳入规划。1979年,文化部和国家民委、中国音乐家协会首先发起编纂《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其后,文化部、国家民委又先后与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相继联合发出关于编纂《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1981)、《中国戏曲志》(1983)、《中国民间故事集成》(1984)、《中国歌谣集成》(1984)、《中国谚语集成》(1984)和《中国曲艺志》(1986)的通知。在“集成”工作发起、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党和国家领导以及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中国文联、国家民委等有关部委都给予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由文化部牵头组建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作为跨部委的工作机构,是组织和协调“集成”编撰工作的责任机构。在机构设置、经费保障、政策把握等方面对国家负责。在日常编纂工作业务框架中,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前身)负责组织协调。十部集成全国总编委会及其编辑部分别设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四部)、中国音协(三部)、中国民协(三部)。集成志书十个总编委会及编辑部是项目具体实施的常设业务机构,通过各地(省市级)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工作具体落实到全国298个省级编辑部。同时,根据具体工作需求,大量县市级编辑部在地方宣传和文化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在总的工作框架内展开具体工作。就此,在中宣部、财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文化部、中国文联及有关协会、国家民委共同参与,从中央到地方组织了上千个专门的工作机构,十几万文化工作者参与具体工作,采访民间艺人无以计数,国家文化系统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这与之后“非遗”保护工作一样,国家主导下系统工程特征十分显著。

在学术领域,以吕骥、周巍峙、李凌、孙慎、张庚、吴晓邦、钟敬文、贾芝、马学良、罗扬等为代表的,诸多有很高学术成就的文艺界专家学者,以他们对中国传统文化及以往工作基础和当时的研究状况、人才状况的深刻了解和认识,对未来中国文化建设事业有着前瞻性的思考,他们提出设想并亲自参与规划和指导具体工作,才描绘出了现在矗立在世人面前的“文化长城”的早期蓝图。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在全国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的支持下,在有关学术领域众多专家的直接参与下,“集成”工程从一开始,就成为一个以严格的科学研究为先导的,将搜集、保存与研究整体化、系统化的工程。为保证和统一记述规范和编纂出版质量,各总编辑部在主编的带领下,分别制定了编纂手册、编纂体例和记谱、出版规格,并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终审的“三审”制。通过开展人员培训、召开专业会议、通过审稿交流、广泛聘请专家保证质量。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各总编辑部及地方编辑部曾多次召开会议,研讨解决在编纂过程中的学术和技术问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及各地集成志书编纂机构还及时编发简报、内刊,及时交流经验,总结工作,推进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进度,提高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质量。为保证其代表性和文献价值,集成志书撰写者与审稿者,在十倍甚至数十倍的基础资料中,精心挑选,字斟句酌,仔细推敲,务必使每一段乐谱,每一篇叙述,每一个故事,每一条谚语,每一首歌谣,每一个舞蹈,都言之有据,真实可靠。总体上,作为国家文化建设基础性工程的制度性保障,为学术界长期系统的深度参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贯彻始终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及实施方式,使国家典籍的编纂与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诉求形成合力,构成如此的编纂和学术研究项目规模,史无前例。正所谓盛世修志,在凸显的制度优势下,“集成”成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研究项目。与“集成”类似,“非遗”保护工作在国家立法的前提下,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国家行政体系提供基本工作保障,国家文化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总的工作体系建设和具体工作,通过九部委沟通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以更高的行政规格和更广泛的工作内容,构成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中的具体组成部分。在这个系统性工作的发展历程中,相关学界是以专家群体和个人身份伴随其中,在立法、名录体系建设、保护方法完善、落实教育传承、完成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督查等方面始终参与其中。但也可以看出“政府”和“学界”这两个要素在“集成”编撰和“非遗”保护中的侧重有不同。“集成”编撰虽由政府发起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但在管理上是将其视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因而更强调发挥学界的主动性;“非遗”保护则更加注重通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学界是作为参与者发挥辅助性的作用。虽然两者在主要工作方式和路径上不尽相同,但政府主导和学界参与、由上而下的工作方式显然是“集成”和“非遗”的共性特征。集成是对专门文化事项所做的全面收集整理,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本化、典籍化的文化工程。不同的是,较之“集成”相对清晰的专门工作内容,“非遗”工作整体性、系统性的保护工作目标,国家文化行政意义上全面、立体的保护体系建设则更为宏大和复杂。

总之,文化发展靠积累,面对人民大众的丰富创造,承接优秀的传统文化底蕴,积淀了历代文化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国家文化保护工作一以贯之的不断发展,是中华民族文化源远流长的根本保证。

二、内容相通的国家文化记忆

(一)文化资源的国家著录

当下开展的非遗保护工作,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精神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简称《非遗法》)的规定和指导下开展的系统性文化保护工作,其中对重要文化事项及其相关文化资源的记录、建档,是保护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看到,在《公约》第一章总则中,“‘保护’(Safeguarding)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其中的“立档”即为建档。《公约》还在第三章第十二条中约定“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订一份或数份关于这类遗产的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同时在第十三条第四款中约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机构并创造条件促进对它的利用。”我国《非遗法》在第十二条中要

求:“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不难看出,无论是当下非遗保护过程中的名录体系的建设,还是集成志书按照不同体例、艺术门类、省份进行立卷、编撰、出版,其本质上都是对国家文化资源的建档工作。

“集成”是对民族民间文化的全面搜集整理,基础性材料主要来源于田野调查,自启动至编纂出版完成,历经30年时间。对中国戏曲、曲艺、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文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普查,面向全国的资料收集,面向基层的地毯式普查,来自田野的第一手资料收集工作,在不留空白点的总体要求下,这方面工作量的巨大和所面临的困难,对工程的设计和参与者们来说都是始料未及的,实施过程规划的不断调整和延期也间接地说明了这种状况。参与各卷编纂工作的众多工作人员竭尽全力,尤其是基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付出可歌可泣,可以说,它第一次对我国民族民间文艺进行了全面的普查和深入的挖掘,第一次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散落民间的无形精神遗产变为有形(文本)的文化财富,其范围之广、调查之深入细致,史无前例,是反映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民间文化艺术最全面、最权威的大型文献丛书,是一项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文化建设工程,在我国文化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也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代表性成果。文艺集成志书工作动员数以万计的人员参与搜集、整理,范围覆盖祖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在艺术门类上包括各民族音乐、舞蹈、戏曲、民间文学、曲艺,内容涉及民歌、戏曲音乐、民间器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民间祭祀音乐、曲艺音乐、民间舞蹈、神话、故事、传说、歌谣、谚语等。戏曲、曲艺两部志书收集包括剧种/曲种、剧目/曲目及相关音乐、表演、舞台美术、机构、演出场所、演出习俗、文物古迹、报刊专著、轶闻传说、谚语口诀等在内的详细资料,并按照从艺地区为有成就、有影响的艺人立传。据文旅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数据库中的统计,三套民间文学集成中民间故事集成全国收集故事27万则,总字数约5亿字,其中2万则故事(约4000万字)以国家卷方式出版。谚语收集45万条,歌谣收集近20万首,三套民间文学集成共计收集资料80万份以上,如果将港、澳、台(港澳卷工作正在进行中)三地资料统计在内,预计应该在90—100万份之间①。四部音乐集成共收集传统音乐作品100万首以上,集成出版民歌、器乐、戏曲、曲艺作品近11万首。舞蹈集成调查收集舞种及舞蹈节目27000余个,出版代表性舞蹈节目近2000个。可以说集成志书全面反映各地区、各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基本状况,在涵盖空间范围和数量上与中华文明历史上历朝历代的收集整理不可同日而语,实际地印证了盛世修志的文化传统。这本质上是个摸清家底的、细致深入的普查工作。随着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的陆续出版,标志着这个时期对国家文化资源建档工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对这个宏大系统工程本身在顶层设计、组织管理、学术建设、成果内容、后续工作等方面全面系统的梳理和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目前的研究成果可以说还不尽人意,很多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地系统研究,这本身也是非遗保护工作的组成部分。

更为重要的是,“集成”普查下限(大致为1982至1995年间)之后约20年间,是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时代,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变化最大的时期,历史变局中的文化抢救性记录,时间窗口并不长,处于社会转型期的“集成”工作,把握了历史机遇,使其基本内容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非物质文化是伴随社会发展的大众文化,社会高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使得长期主要在农耕文化基础上的养育传承的口头演述传统在近50年发生着千年未有之快速变化,许多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受到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极大冲击而消失,这使得集成工作成为一项具有历史前瞻性的文化工程,大量具有文化基因性质的宝贵材料得以为后代保留,其价值弥足珍贵。所有这些工作成果为之后的非遗保护工作在基础材料、类型划分、基本情况、传承情况等方面都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也为当下和今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面向——记录建档工作的长期性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它为我们了解中国民族民间文化发展规律,应对社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文化转型,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文化财富。因此,集成所具有的开创性、唯一性的文化价值,是其构成文化典籍的价值基础,将大众口头文化叙事以如此规模进行全面普查记录,以国家典籍形式永久留存,成为永久性的国家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会更加体现出来。

(二)全面普查与名录制度

从工作对象上看,集成志书及后续开展的《中国节日志》《中国史诗百部》工程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简要的对应关系见表1。

from clipboard

如表所示,经分析比对,除传统医药、传统技艺外,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及之后开展的《中国节日志》《中国史诗百部》工程与现有非遗名录各大类均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具体以音乐为例,在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音乐、戏曲(含音乐)、曲艺(含音乐)三类保护项目共有459项②,这些项目绝大多数在四套音乐集成志书[民歌集成、器乐曲集成(含宗教音乐)、戏曲音乐集成、曲艺音乐集成]中均有对应的搜集整理,而且是以民歌(地区、民族、歌种),器乐(民族、地区、乐种、乐器、独奏、合奏),戏曲(剧种音乐),曲艺(曲种音乐)的音乐类型方式作了较为详尽的专题记录。从建档的类型来看,集成及节日志、史诗项目所搜集、整理的文化资源,在类型上全部包含于非遗项目类型。需要说明的是,不同于文艺集成志书,非遗保护的工作面向更为广阔,将视野拓展到了诸如民间工艺、传统医药等领域,这些是集成志书所未涉及的。

总体上来说,建档是将文化资源从无形变为有形的动态过程,将浩如烟海的无形文化资源转化为有形并可量化的资源形态,以档案、基础材料、典籍出版等为支撑开展国家著录。早于非遗保护工作开展的文艺集成志书及之后开始的节日、史诗等典籍编纂工程,实际构成了非遗保护的中国经验。

三、承前启后的文化保护

(一)文化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

起始于1979年的集成工作,很大程度上是恢复一度中断的对各类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工作。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实际上也正经历着国家进入高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与之相伴随的,是主要依托农耕文化土壤的生活文化传承体系面临更加显著的挑战。到20世纪90年代,在文艺界、知识界中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呼声日渐高涨,此时,由于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各个卷本的普查工作对相关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基本状况有了较为确实的数据,就使得很多专家学者在论及此问题时有了较为扎实的数据基础,特别是在民间歌曲、民族民间器乐曲、戏曲、曲艺、民间舞蹈等领域。对照集成志书资源调查的数据,很多后来被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剧种、曲种、舞种、乐种等进入濒危状态甚至消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面临挑战的状况十分明显。为此,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专门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戏曲的专项调查,目的就是针对集成普查时的调查线索进行回访和再调查,总的调查情况进一步说明了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实际上,1998年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的成立以及在21世纪初文化部启动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都是文化主管部门文化保护意识的具体体现,对之后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引而伸之的实际作用。

(二)文化保护工作经验的积累

集成工作,从工作机制上而言,是一项自上而下的文化系统工程,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关心指导,接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财政部、国家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1984年,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1985年,文化部商同财政部解决集成志书的出版和编纂经费问题;1986年1月,文化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重点艺术科研项目七部艺术《集成》《志》编纂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通知”③,在经费上保证了文艺集成志书编纂出版工作的完成;同年8月,全国文艺集成志书编纂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从总体上明确了十部集成志书的总体规划,在组织机构、经费保障、业务要求、承担单位、日常工作、编纂审定、出版验收等各项工作都有了较为系统明确的要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省、市、自治区宣传部、民协和文化厅(局)协同工作。全面普查、资料汇集、研究梳理、逐级遴选、编审校订、结集出版,从乡镇文化馆(站)、市县编辑部、省卷编辑部到全国总编辑部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仅在省(市)一级就有300个编辑部展开工作。行政管理意义上的系统性工作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国家工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就学术研究体系而言,跨学科、跨体系的工作协同性是完成集成工作的重要保证。同一专业内部的不同学术观点,同一卷本内部不同省卷的争论和重复,不同学科、不同卷本之间业务内容的交叉和重叠,在大的体例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学术的交流、碰撞、合作伴随集成工作始终,这与个人专著,机构专门研究项目有本质的不同。总体上,国家、民众、学术界、文化工作者能够形成合力,都参与其中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凸显组织实施大型系统工程的制度优势。它在机制体制建设和系统实施效能上,为国家大型文化工程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能够做到规划系统全面、实施有序、成果明确落实,“集成”工程是国家文化系统工程的典范。与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相同的是,广义文化概念下的系统工程,不同部门、行业、专业领域的协同合作能力,必然成为工作效能高低的重要因素。如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鼓励开展政府间合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中的九部委联合协调机制等。这方面,集成志书作为由文化部牵头的跨部委系统工程,在协调组织方面积累的工作经验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三)文化保护的人才培养

“集成”工程在学术意义上的顶层设计,产生于一批具有学科带头人地位的老专家、老领导,在各卷本体例制定和不断的实践优化过程中,一大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主编、编辑委员会、编辑部、编审等不同方式长期参与其中,代表了相关学科领域当时的学术水准,使整个工作系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要求。同时,诸多历史上的第一次,很多开创性的工作使诸多新的问题要在学术层面予以解决,这本身也大大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学术进步。在诸多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地方与总部、各地之间、相关专业之间的长期交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良好学术生态,构成了一个高效的学术熔炉。即便是在出版工作环节,对各类出版社而言,“集成”都是前所未有之事,在音乐、舞蹈、戏曲、曲艺领域,在书写规范、符号(图、谱)体系完善等方面,诸多经讨论和实践检验之后形成的规则体例,都成为文化典籍出版的参考依据。同时,依据工作需要对参与集成工作的基层文化工作者所进行的培训工作的持续进行,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基本生态,为文化系统培养了一大批对地方文化了如指掌的“二老艺人”,在之后的“非遗”保护领域起到重要作用。总之,作为一个学术熔炉的“集成”工作,在视野、方法、理念、技术等不同层面都推进了学术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30年来在中央和地方造就的一大批学有所专、干有所成的专业人员,成为之后展开的“非遗”工作的骨干力量。

(四)文化保护工作的精神财富

从集成工作30多年的过程看,广大文艺工作者怀着对民族文化崇高的责任感、使命感,克服了各种困难,足迹遍及我国所有省区的乡村、街道、荒漠、渔村。他们在工作条件十分艰苦、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仍然不为所动,坚守在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岗位上,保证集成工作得以完成。特别是在各级集成编辑部从事具体业务工作的同志,专职性的从事集成工作,一干就是十年二十年。有的同志从参加工作一直干到退休,这方面,与兼职、参与或领导、组织有很大不同。当时,流传一句顺口溜,叫“要受穷,搞集成”,虽是调侃和自嘲的笑谈,却也真实地反映了长期从事基础性工作必然会远离名利的结果。自古以来,成大事者,不争一夕,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之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党对文艺工作者一贯的要求,也是中华文化自古所推崇的文人风骨。作为从事集成具体工作的众多编辑人员,4.5亿字的国家典籍从一字一句、一个标点、一个符号、一个音符、一张图片的梳理、核对、编辑、校订,到最后结集出版,可以说,没有“功成不必在我”的文化情操,很难有如此定力。千秋大业,国家工程,不是哪一个人的事,这里讲的是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感受到的一种精神,一种文化工作者对自己钟爱的事业无怨无悔,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从德高望重的老领导、老专家,到长期在各级编辑部一直从事业务工作的学者专家,从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人员,到在一线工作的编辑人员,形成了一种群体性的“集成”精神,表现为一种在文化担当中的奉献精神,一种在大局意识中的合作精神,一种实事求是、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有了这种精神,方可众志成城,成就今天被海内外专家学者誉为“文化长城”的十部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构成文化保护工作领域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四、“集成”工作的延续与创新发展

20世纪末,“集成”出版工作进入尾声,1999年,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上组建的“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成立(以下简称“中心”),其主要工作职能就是民族民间文艺的传承发展,可以说,它是文化部行政事业单位中与非遗保护工作类似的文化机构。伴随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展开,中心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延续着“集成”工作的基础,自然地成为“非遗”工作的组成部分。

(一)信息化技术在文化保护领域的应用

如前所述,集成工作的主要工程目标,收集、整理、遴选、出版。总体上最终能够进入国家卷本的一手资料不足十分之一。大量有较高学术研究价值的一手材料在保存、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工作亟待开展,为此,自2002年开始,已集成音像资料数字化为先导的后集成工作在中心以及各地艺术研究院所展开,此项工作,成为中心成立20年来从未间断的常态工作,使五万首左右的民族民间音乐作品得以保存。在此工作基础上建立的“音视频修复”实验室,使大量濒临损毁的音像资料能够以较好和规范的技术手段保存下来,实际地使这些不可复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可以传续再生的文化“基因”。

面对50亿字(含曲谱、图片)以上的集成资料,以数据库建设为主要着眼点的后集成工作,自2002年至今,从未间断,其中历经以存储保存为目标的简单数据库建设;以数据应用检索为目标的类型研究;以大数据应用前景为导向的非结构性数据库升级建设;以国际化、标准化为目标元数据体系建设;以大数据社会应用为导向的数据库云架构部署和发布管理系统建设。至2018年,中心自2002年开始建设的“中国记忆”民族民间文化数据库,整备图、文、音、像、谱各类文化资源上百万份,其中110万份完成在公共云系统上的部署,随时可以发布。就学术内容而言,与数据库建设相呼应的同时展开的类型研究、总目编纂、现状调查项目。其中于2003年为数据库建设展开的类型研究就有七个课题组。内容涵盖民歌、器乐、戏曲、舞蹈、谚语、宗教音乐、故事、歌谣。主要参与者有樊祖荫、乔建中、袁静芳、伍国栋、田青、赵晓楠(以上为音乐);余从、包澄洁、刘文峰(以上为戏曲);陈冲、孙景琛、梁力生、周元、康玉岩(以上为舞蹈);刘魁立、董晓萍(民间故事);李耀宗、刘晓璐(谚语);张文、朱琴琴、王娟(歌谣)等一批专家学者。作为研究主持机构的研究人员,李松参与音乐、舞蹈和民间文学,张刚、朱飞跃参与戏曲和音乐的部分研究工作。之后,由中心组织许雪莲、李明、王彦组成课题组开展了民族民间文艺资源视频、音频、图片的著录标准规范和元数据的研究工作。在这个工作基础上,陆续完成了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基础资源总目戏曲和舞蹈卷的出版。民歌、器乐、故事、歌谣、谚语的研究成果均不同程度应用到“中国记忆”数据库建设之中。

为中华民族任何一个传统文艺品种编制总目,都会是一个学术含量很高的基础性研究工作,这是由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客观存在决定的。只能在全面掌握所有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相关工作,依托集成工作基础和数据库建设的实际需求,对相关文化艺术门类及所含品种,进行分门别类并细化到具体作品和条目的系统梳理编目,是在新时代对中华民族传统文艺资源开展汇总编目工作的开端。这方面的工作,其实是建设具有中国气派的学术体系和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础性研究和实践。是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先河之举,也是对文化大数据建设进行的积极探索,为国家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记录、保存、利用奠定了一定的工作基础。

同样,生发于对集成后续工作思考,根据民族民间文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人体动作相关的文化事项中(舞蹈、武术等)在难于准确记录、学习掌握方式不便普及的问题,在《中国民间舞蹈集成》的基础上,中心规划组织实施了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中的“人体动作捕捉”课题,通过运动捕捉技术(利用动作跟踪技术来检测和记录人体动作或表情的一种计算机技术)获得人体运动数字化数据,进而使用计算机进行智能化处理,自动生成人体动作三维数据(用于支持动漫制作的原生态动作数据)和拉班舞谱(Labanotation)④打印数据,从而提高拉班舞谱的绘制效率。这有利于中国戏曲、民间舞蹈、武术等与人体动态相关的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具有开创性意义。同时,也为在数字艺术中准确地体现传统动作、文化提供了数据基础。

《中国民间器乐曲集成》对现存的民间器乐音乐作品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收集整理,但受当时条件所限,对传统乐器的详细记录和声学测量没有大面积展开,鉴于此,中心联合中国音乐学院、中国科学计量研究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院校,立项实施了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项目《中国传统乐器声学测量及频谱分析》,项目历时五年,精选300件最具地区和民族代表性的乐器进行声学测量和分析,为在数字化条件下实现中国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提供科学数据。该项目采取田野调查、学术论证、技术测量等方法,借鉴音乐声学测量、乐器声学领域的最新技术,按照国际及国家声音计量标准和音乐测量学术标准,制定适用于中国民族乐器音响采样的规范,完成民族乐器音准、音域、音强、动态范围、频谱、灵敏度、余音延续性等方面的测量与分析;在全面获取声学测量相关科学数据和进行频谱分析基础上,保存中国传统乐器的自然本底情况和基础科学数据,找出各类乐器音响特性的声学听觉属性与物理数值间的内在联系,完成对中国传统乐器声音标准的制订。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文化体系提供支撑;为规范和创新传统乐器产品的优化和音乐传播能力的提高奠定基础;为在数字化条件下实现中国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提供科学数据。改变传统乐器的大小、材料、制作工艺等要素完全取决于乐器制作者个人喜好的不良局面,力求带动整个传统乐器制作行业从材料选择、工艺流程以及演奏性能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细节性量化指标,为民族传统乐器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平台。

(二)国家文化保护性记录工程的创新发展

承接集成工作的经验积累,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结合新形势下文化保护工作的具体需求,在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于2005年着手规划和设计新的文化记录工程。首先是基于对充分发挥国家制度优势,落实盛世修志的文化传统的价值认知。对应国内外对文化遗产保护概念的不断扩大深化和即将面临的文化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其次是对文化研究保护工作整体性把握能力的要求,主要针对各个文学艺术门类本体的文本化工作,要适应新的社会需求,更加关注学术视野的扩展,对艺术本体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对文化关联性要素的关注与时俱进。再有就是伴随科技水平的迅速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数字化化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面向文化在记录、研究、传播、应用等领域的技术生态变革,对国家文化建设基础性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出了必然的要求。

基于上述基本理念,《中国节日志》和《中国史诗百部》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在项目设计、管理方式、成果形式几个主要方面,较之集成工作,继承和发展并重,成为国家文化记录工程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主要表现为:

其一,对文化事项关联性的关注和多学科参与的倡导。节日作为社会文化运行的重要节点,是多种传统文化表现形态集中呈现的重要载体,它既不同于专业化划分界限相对清晰的艺术门类划分,也有别于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等社会文化研究专门学科的宏大而相互叠加的学术空间,既要有统一性、规定性、标准化的同质性要求,又要体现文化记录对象以及不同学科关注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整体关联性。政府主导的文化工程如何与学界的学术观照和社会文化生活实际统一?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来源于集成工作全面理性的总结和思考。可以说《中国节日志》历经三年左右的研究讨论和试点尝试,较为科学合理和全面系统的规划设计,来源于集成工作的长期积累和开拓进取的学术思考。

《中国节日志》项目内容,可以概括性地表述为:面向各地区各民族尚在举行的民俗节日,对节日文化背景、称谓、起源以及相关口头传统,节日时间制度(历法、起始、过程等),节日空间(神祇、庙宇、宗祠、祖茔等公共空间和家庭、家族),节日活动(仪式、竞技、表演、游戏等)及流程,各类型组织及主要人员构成,节日参与群体,节日用品(服装、饮食、器物、符号及相关制作技艺)等相关节日文化事项,通过对相关历史资料的掌握及前期研究,对典型性节日空间进行参与式实地考察,对标志性节日事项和代表性参与者进行口述记录等方式对节日的历史沿革及现状进行全面梳理记述,一部分内容借鉴中国戏曲志和曲艺志的方法体系,以中国传统的知识体系建构——志略方式编修。另一部分依托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艺术学等学科的方法体系,以田野作业调查报告方式的记录保存当下节日传统的实际情况,同时,以专题性影像记录方式,《中国节日影像志》独立地开展对各地区、各民族节日进行专项记录。总体上以图、文、影像方式的综合使用完成中国节日文化志的“书写”。整体布局包含各地区各民族典型性、代表性传统节日120项左右,由340多个子课题、上千个田野调研点,依据统一体例独立完成研究记录。

对史诗的记录工作,更多的则是充分考虑在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为代表的长期专业的史诗研究基础上,将工程重点放在侧重于对濒危的第一手史诗资源的抢救与挖掘,以仍在民间活态传承的史诗为主要记录对象,用高质量影音摄制作为主要记录手段,记录内容涉及史诗演述的形式、内容、仪式、民俗、传承方式及文化生态等方面,尽可能以可视化的方式全面的对濒危的口头传统予以抢救性记录。

以上两个后集成时期的“集成”项目,对综合文化事项和单一类型中各种关联性文化事项的高度关注,来源于对文化保护工作将必然产生的工作需求判断;多学科参与的开放性研究规划,来源于实际的研究需要和对学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组织管理及质量控制机制,来源于集成的工作经验和新时期学术发展实际情况。就国家哲学社会研究项目和国家文化典籍编纂而言,既有继承传统、又有创新发展,是具有立体化、系统化、数字化新时代特征的系统工程。兼顾了国家视角下的文化记录、建档保存、学术研究和传播利用的综合效益。多学科广泛积极的参与和实际的学术贡献,也佐证了项目规划的科学合理性。

其二,是跨学科协同工作的具体实践。一般而言,跨学科或同一学科不同学术方向的合作,多以参与、交流、借鉴形式介入相关工作。这方面《中国节日志》和《中国史诗百部》两个项目,在项目规划、体例、承担课题、参与评审等环节均有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影视学、语言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学术贡献。应该特别强调的是两个项目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是专业化的影像记录要求和综合数据库建设的项目规划。如果说节日影像志是与文本记录形成互补,互为补充,史诗的记录则是以影(音)像记录手段为主的记录工程。同时,综合所有研究成果和资料的数据库建设更是两个项目的共性特征。总体上,在国家典籍编修意义上,新技术应用,特别是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得以在各个工作环节和成果形式上实现应用,使项目在总体上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尤其是影像记录与数据库建设两方面的工作,要求不同学科必须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工作过程就是一个跨学科融合发展的具体实践,促进了影视人类学、数字文化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发展。

其三,是国家文化“典籍”的新样态。在节日研究项目设置上,规划了节日志文本及出版、节日影像志、节日历史资料汇编、节日文化资源数据库四个工作类型和相应的成果形式。史诗也规划了影(音)像、文本(部分)和数据库三个类型。丰富了国家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形式。民族学、民俗学、人类学、影像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研究人员四千余人承担约450个陆续展开的子课题研究工作,平均每个子课题工作时间2—3年,2007年项目启动至今,历时10多年的系统研究工作,立项工作完成440余个,占比约98%;完成和基本完成研究工作的子课题 330余个,占比约75%;数据整备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在项目确立方式上,本着实事求是,因事制宜,认真论证,目标明确,成果落实的基本原则,在统一的规划框架中,采用了多种符合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的立项及管理方式。有以行政区划立卷的春节,也有三个项目组协同研究的火把节;有100多人参与研究的单个项目,也有3至5人承担的课题;有对全国庙会总体情况的预研究,也有持续一年对一个社区不间断田野记录。两个项目共规划完成文本撰写7000万字(含图片)以上,影像记录6000小时以上,数据库条目约80万份(300TB)。可以期待,一种融文字、影像、数字化为一炉的文化典籍新样态,将为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有益的实际贡献。

总体而言,以“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志书”、《中国节日志》《中国史诗百部》为标志的,对民族民间文艺领域不同门类和品种所进行的系统、专业的记录整理,在国家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30多年的持续工作,在组织管理、学术研究、技术应用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工程所涉及的文化事项,具体的工作成果,无一不落实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系统全面的文化研究记录⑤,使大量的无形文化传统,成为有形可见和可量化评估的文化资源,为中华民族续写了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典籍。为学术研究、学科建设、艺术创作、文化传播、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和研究基础。

(三)基于文化资源积累和研究基础上的应用实践

伴随着民族民间文化的记录整理工作,自21世纪初,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秉持文化保护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基本工作理念,设计和规划组织实施了众多的公益性社会文化活动,更加清晰地表现出国家文化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历史连续性。

自2002年开始,缘起于《中国民歌集成》编纂和对民歌现状的认识,中心不间断地举办了全国性的原生民歌比赛和展示活动,为几千民间优秀歌手(非遗传承人)提供了展示平台。在演唱主体、演唱曲目、演唱语言、表现形式、演唱方法、服饰装扮方面,强调民间歌曲艺术的文化原生性,尽可能地保持民歌的传统生活文化样态和艺术风格,“擂台赛”成为具有特点鲜明的全国性民间音乐盛会。此举开“原生态”⑥民歌媒体传播之先河。仅前三届“南北民歌擂台赛”就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了1000多分钟的节目。之后的历届比赛和展演,在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陕西卫视、山西卫视、新华网等众多媒体和网络平台播出和报道。与赛事伴随的学术研讨会、学生观摩、公益性演出等相关活动的持续举办,陆续推出了李怀秀、王爱民、高保利、石占明等一批年青歌手,在社会引发广泛影响。间接催生的“央视青歌赛原生态唱法”、山西卫视“歌从黄河来”以及之后的左权民歌节等一批相关活动,拓展了传统民歌在主流媒体的存在空间,提高了社会对中国传统声乐艺术的认知程度。在此项活动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中国民歌节”已经成为被国家批准的全国性大型节庆文化活动。

为推动少数民族特色乐器和传统乐种列入国家级赛事,在文化部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心负责在“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演奏比赛”中设立“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组”和“传统器乐合奏组”两个类型的比赛,经过连续四届的比赛,极大地扩展了此项赛事的内容和内涵,使更多的传统器乐、乐种、乐人得以在国家级赛事中获得认同和鼓励,一大批之后被列入各级非遗名录的乐器、乐种、传承人得到实际的保护,推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传承。

2005年,中心在文化部的指导下,配合苏州文化部门,在苏州市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暨第二届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由中心联系有关方面研究确定论坛主要议题,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机构与社会力量的角色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与方法四个主要议题展开研讨。由中心负责向全国有关文化单位、大学、社团组织和一些政府机构发出一千余份征稿函,有80多所高等院校的学者提交论文。既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这样的著名大学,也有地方的重点和普通院校。提交论文的作者学科广泛,如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民族文学、法学、音乐学、建筑学、地理学、美术学、舞蹈学、戏曲学、影视学、博物馆学以及计算机技术等,不少提交论文的专家学者在本学科有着很高的学术声望。加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民委、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文化系统的论文共计210多篇。其中85篇被选出作为与会论文。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多学科视角下的讨论,从之后结集成书的论文集内容来看,在基本概念、保护理论、方法和实践层面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同时,中心在节日研究和民族民间文化研究田野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性地举办了十几届“澳门内地春节(迎春)习俗展”“香港青少年内地文化体验”和多次“非遗保护成果展”等文化活动。特别是近几年,依托中心科研成果和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经验,配合非遗司及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以多种方式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示、交流、宣传与传播工作,一批文化交流项目已有序展开,活动参与人数不断增加,影响不断扩大,品牌效应日益增强,活动已成为所在地持续性的文化事项。遵循文化保护与中心工作基础相结合,公益性原则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学术性与普及性相结合,可持续与实效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上百项公益性社会文化活动无一例外,其内容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是由中心几十年的工作积累所决定的。

历时地看待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维护文化秩序和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是一个持续性的国家文化行为。就文化发展而言,连续性(累积性)和创造性的和谐,是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规律。这种连续性的内在动力,伴随国家文化治理、学术进步和大众文化生活需求的不断变迁,共同构成文化事业、文化研究、文化保护、文化项目以至攀登文化高峰的重要动力。这种动力,无疑要靠脚踏实地的连续性积累,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样一个系统性国家文化行为而言,以久久为功的耐力和“功成不必在我”的心态,恪尽职守,耐得住寂寞,一砖一瓦地干一点能留给后世的实际工作,这或许就是经得住历史评估的非遗保护工作了。


作者简介:李松,山东大学、沈阳音乐学院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民间文化。


  • 关注我们

  • 扫码开户

  • 400-828-8829

    客服服务热线

    联系我们